Instructions for family members
03-09
2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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嫌疑人归案后,在送往看守所之前,一般会临时羁押在公安机关的办案区,该区域有全程的录音录像,以保证办案的程序合法有效,同时一般情况下侦查人员会在办案区进行第一次讯问,严禁侦查人员将嫌疑人带往办案区以外的区域进行侦查活动。
其次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有作案嫌疑的嫌疑人到案后24小时内会送至看守所进行羁押,刑事拘留后法定的羁押场所为看守所。
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因一般是纪委先行介入,纪委会对被调查人员采取一定的拘束性措施,进入司法程序后,检察院一般会从纪委处接管受嫌疑人后送往看守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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拘留后,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情形以外,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,在24小时以内,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。
所谓有碍侦查的情形是指: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、隐匿、毁灭或者伪造证据;有可能互相串供、订立攻守同盟;或者其他同案犯有待查证的。
所谓无法通知的情形是指: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,身份不明的;被拘留人无家属或者工作单位的。影响通知的原因消失后,办案人员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。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,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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